站内搜索:
    • 公司:
    • 基准工业设计南通分公司
    • 联系:
    • 龚玟宾
    • 手机:
    • 13807495700
      13808412765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
    • 微信:
本站共被浏览过 1362496 次
用户名:
密    码:
产品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南通机柜外观设计,机箱电柜工业设计公司,钣金结构设计

2024-07-24 11:00:02 1361次浏览

价 格:1000

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又隐含着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当然,对于外观设计中美感的要求不能定得太高。

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缺乏装饰性美感为由,驳回了申请。法院则推翻了专利局的决定,指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中美感和装饰性的要求,不能定义为在美术品或艺术品中所见的美和装饰性。”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尽可能消除许多机器或机械装置上不雅观和令人厌恶的特征。

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美国是首先确定有关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国家。如果某一外观设计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其使用者可以直接申请商标注册或要求商标权的保护。然而,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外观设计并不多见。

  • 外观设计亦称“工业品外观设计”。产品外部的艺术或装饰性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形状、式样、色彩或其组合等。不包括其构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实现产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外观或形状。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
  • 既然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不同的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指示商品的来源,既然外观设计和商标在构成上又有相同之处,那么,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具有识别性和指示性时,就应当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商品标记划分为四类。从可识别性和可受保护性来说,这四类标记由强到弱
  • 产品形态是信息的载体,设计师通常利用特有的造型语言,进行产品的形态外观设计。利用产品的特有形态向外界传达出设计师的理念和思想。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也是通过产品形态所表达出某种信息内容来判断和衡量与其内心所希望的是否一致,并最终做出购买的决定。
  • 满足用户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对齐材料,或者是结构方面进行设计,提倡采用绿色环保的设计材料,对于目前飞速发展的社会来说也是必要的设计理念,随着全球资源不断的使用,可用的有限资源肯定是越来越少,所以无论是为了以后还是现在,使用绿色环保的材料以及产
  • 而随着行业的不断增多,以及行业内发展也会导致这些规范的内容会有所变化,,内容增加,内容改变都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所带来的改变。而其中主要的规范性还是不会改变的,这也是目前产品结构设计,外观设计所能拿出来的基本规范的内容,也是产品外观设计如何进行
  • 对于用户来说,其无法一眼看出产品的内在质量,而有些产品更是需要使用一段时间才知道好坏,这时用户在购买产品时,选择的就是产品的外观或者说就是看眼缘。用户能够看出产品的外观是否平整、做工是否精细,设计是否符合自己的审美要求等,而这些都是产品设计
  • 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缺乏装饰性美感为由,驳回了申请。法院则推翻了专利局的决定,指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中美感和装饰性的要求,不能定义为在美术品或艺术品中所见的美和装饰性。”法
  • 既然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不同的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指示商品的来源,既然外观设计和商标在构成上又有相同之处,那么,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具有识别性和指示性时,就应当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根据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5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
  • 商品标记划分为四类。从可识别性和可受保护性来说,这四类标记由强到弱依次是: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指示性标记一般是由文字或文字与图形的结合而指示商品的来源和特征等;描述性标记,包括姓氏、地理标记等,只有在市场上具有了识别性,也即获得了“第二含义
  •   与传统产业相比,工业设计产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等特征。作为典型的集成创新形式,与技术创新相比,工业设计具有投入小、周期短、回报高、风险小等优势。作为制造业价值链中增值潜力的重要环节,工业设计对于提升
  • 按照艺术的存在形式进行分类: 一维设计,泛指单以时间为变量的设计; 二维设计,亦称平面设计,是针对在平面上变化的对象,如图形、文字、商标、广告的设计等。三维设计,亦称立体设计,如产品、包装、建筑与环境等; 四维设计,是三维空间伴随一维时间(
  • 外观设计同时要注意外观的用料和整体色彩。在设计之初就应该综合考虑产品应该使用什么材料,使用的材料能够达到什么样的视觉效果。以及多种材料如何搭配等。而产品外观颜色的敲定要综合考虑产品的特色、买点以及潜在的用户群等,比如要考虑用户群体的年龄段,
  • 既然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不同的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指示商品的来源,既然外观设计和商标在构成上又有相同之处,那么,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具有识别性和指示性时,就应当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如果某一外观设计不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描述性标记”,其
  • 现代工业 传统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设计内涵的发展也趋于更加广泛和深入。人类社会的发展已进入了现代工业社会,设计所带来的物质成就及其对人类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是过去任何时代所无法比拟的,现代工业设计的概念也由此应运
  • 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
  • 想必说到产品外观设计这个话题,大部分人都会想到产品的外形,外壳,造型设计之类的,其实产品外观设计包括的不仅仅是外形或者是外壳的设计,还包括了色彩,界面,灯光,结构,装配零部件等一系列的设计。而其实产品外观设计也是有一定的规范化的,虽然设计相
  •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又隐含着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当然,对于外观设计中美感的要求不能定得太高。既然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不同的生产经营
  • 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观所做出的设计。所谓产品,就是人工制造出来的一切物品。但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其要求外观设计“适于工业上应用”,这意味着采用了其外观设计方案的产品应当能在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如果不能批量复制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
  • 从人、自然与社会的对应关系出发,按照学科形成的本质含义上分类 : 人、自然、社会组成了基本的关系圈,其分类的对应关系大致是: ◆ 产品设计:相当于狭义工业设计,是以三维设计为主的; ◆ 环境设计:包括各类建筑物的设计、城市与地区规划、建筑施
  •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其中,形状是指三维产品的造型,如电视机、小汽车的外形。图案一般是指两维的平面设计,如床单、地毯的图案等。色彩可以是构成图案的成分,也可以是构成形状的部分。外观设计可以是立体的造型,可以是平面的图案

被浏览过 1362496 次    版权所有:基准工业设计南通分公司(ID:11166694) 技术支持:胡俊芝

10

回到顶部